第10版:企业周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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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9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佛山整治涉水排污企业
严禁私建取水设施
 

本报讯 为进一步督促和指导工业企业实施工程和技术改造,规范企业污水收集、处置和外排,确保全市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广东省佛山市环保局近日在三水召开工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及总量控制系统建设现场会。

据了解,佛山市计划用3年时间(2014年~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今年已进入重点整治阶段,全市500余家重点涉水排污企业都将是重点整治对象。

“通过对辖区内重点涉水企业和新建涉水项目开展规范化整治,使企业达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管网明晰、治理有效的目标。”佛山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位于三水区的佛山市三水顺联染整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共投入30多万元进行暗管改明管及排污总量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并投入450多万元建立日处理达4000立方的废水处理设施及废气处理设施,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这个项目是此次规范化整治的内容。此次整治工作对象主要为纳入2013年度环境统计的纺织印染、食品、化工、造纸、涉重金属等企业,以及2014年10月1日后审批的纺织印染、食品、化工、造纸、涉重金属等建设项目。

据了解,按照要求,有生产污水排放的企业严禁未经允许私自建设取水设施,所有取水设施应安装计量装置,并按规定校准,生产污水应采取分质收集并以明管高架压力输送,厂区内雨水要采用防渗明沟收集、运送。对纳入整治的企业原则上只允许设置1个雨水排放口和1个污水排放口,如要增加必须报请环保部门审核同意。

此外,雨水排放口还须设采样检查井、视频监控等,而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的排污口应装设流量计、在线监控系统等,接入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则必须安装流量计。 曾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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