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桑志朋 通讯员袁鹏德州报道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公安、环保部门日前联合行动,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废旧电池炼铅案。目前,公安部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2015年9月,陵城区公安局接到异地转访反映有企业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经过半个月的秘密侦查,警方发现与辖区内一炼铅厂有关。犯罪嫌疑人夏某、王某等4人利用废弃工厂作掩护,非法收购废旧铅酸电池进行拆分,炼治还原制成铅锭。
陵城区公安局和环保局制定联合行动方案,对这家炼铅厂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炼铅厂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土(小)企业,无任何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无处置危险废物许可证,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条件。厂区生产设备简陋,无治污设施,生产过程中用来冷却铅锭的水未经处理直接向厂区周围排放,大量废旧电池拆分物任意堆放,部分铅尘无组织排放,粉末碎屑被随意堆放在无“三防”措施的厂区空地上,焚烧蓄电池拆分物产生的有毒气体直接通过烟囱排放。
陵城区环保局依法对涉案设施、设备进行查封、扣押,采取措施防止铅尘扬散,同时将这家炼铅厂总排口的生产废水送往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检测,结果铅浓度为0.59mg/L,超出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陵城区公安局对企业负责人夏某、王某等4人进行刑事拘留,并远赴吉林、河南等地对其他涉案人员进行追捕。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