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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吉林省4月底前完成红线划定
各地要争取支持加快进度
 

本报见习记者吕俊 王宏媛长春报道 为加快推进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划定工作任务,吉林省环保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进度安排,务必在4月底前完成本辖区红线划定工作。

《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要求,在今年4月31日前,各地要完成本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并报送吉林省环保厅。5月31日前,汇总各地上报方案,形成《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地方政府及省直各有关部门意见。6月,将《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报告(送审稿)》上报省政府审定。各地要按照《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进度安排,务必在4月底前完成本辖区红线划定工作,5月上报吉林省环保厅审定。

根据前期调度情况,各地已经基本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牵头,林业、国土、水利等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但在工作进度上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协调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做好基础数据资料搜集工作,还未开展具体划定工作的地区,要抓紧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全面开展具体划定工作。吉林省环科院也将根据各地的要求,提供技术指导和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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