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2016环境日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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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推动环境质量提升
绵阳领导干部离任前须过生态审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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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领导干部离任前须过生态审计关

 

◆本报记者王小玲

“任职期间水质明显改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但仍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置提升率等9项指标未达到标准要求。” 四川省绵阳市首批试点生态审计的对象、三台县离任县委书记谢晓东,至今仍记得这一评估结果。他认为很客观、很公正,既肯定了工作,也指出了不足。

从开创全国先例的三台县试点到梓潼县试点推进再到全域铺开,绵阳市不断完善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生态环境审计制度,随着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出台,实现了生态环境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并形成常态化和长效化,用生态审计倒逼绿色发展。

绵阳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生态环境审计制度共涉及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等6个方面的32项指标,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是否引进“两高一资”企业、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生态环保投资占财政收入比例等内容,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评估体系。

目前,绵阳市将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作为干部升迁考核的硬指标,真正让领导干部把环境保护从“心动”转变到“行动”。

“通过开展生态环境审计试点,绵阳环保工作基础逐步得到夯实。”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

绵阳市环保局增加编制30人,增加事业单位一个,环保机构得到优化和充实。首批试点的三台县, 2015年4月首次召开全县环保专题工作会议。同时,逐年增加环保投入,连续增加环保编制,财政预算由过去的5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以上。通过加大治理力度,生态环境质量也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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