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2016环境日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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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分岗设权强执法查管分离责任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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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分岗设权强执法查管分离责任清

 

◆本报记者刘晶

企业不登广告登致歉承诺书,这样的稀罕事在深圳出现了。深圳多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查实查处,相继在媒体公开道歉。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实施查管分离执法模式以来,执法效能显著提高。

“我们做到了违法案件件件有处罚,有复查,有督办,既震慑了违法排污企业,也监督了日常监管单位。”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许化说。

为解决环境监察支队一线执法人员少、监管能力有限以及人情执法、权力寻租等现象,2015年7月,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大胆创新,提出“查管分离”的监管执法模式,执法人员只负责查办案件,监管人员只负责污染源日常管理,形成了集中力量专门办案,将专业手段、监管保障、基础信息等资源要素最大限度向查案办案集中,高强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查管分离优势明显。据了解,执法办案分队成立两个月就查办了13起环境违法案件,涉及偷排直排、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等多种类型,同时,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也显著提升。

执法科不再有“责任田”包袱,查处对象也不再区分市管企业和区管企业,只要是收到投诉举报,就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行动。因此,在全市监察执法体系中,能全市“一盘棋”,形成有效的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制定标准—专业监管—专门执法—专项稽查”全方面、全过程的环境监察体系,不但横向层面形成有效的内部制衡控制的权力运行系统,而且纵向层面也形成了标准统一、执法协同、量罚一致的市区一体化监管执法模式。

通过实施查管分离执法模式,深圳市环境执法走向了精细化管理、精准打击的职业化道路。截至今年5月,深圳市环境执法人员共查办各类投诉信访件102宗,查实违法行为75宗,查实率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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