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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百日攻坚整治污染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台州:创新监管方式 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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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6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台州:创新监管方式 保持高压态势

台州市玉环县环保局“1+2”作战单元执法人员正在检查现场。
 

紧密围绕“美丽台州”和“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台州市环保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打造环境执法最严城市,取得积极成效,环境监察工作连续3年位列全省前列。2016年,台州市以百日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市环境监察队伍创新环境环监管方式方法,继续保持高压环境执法高压态势。2016年1月~5月全市行政处罚立案数394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13件、罚款1356.468万元、限产停产25家、查封扣押67家、移送公安案件58件、行政拘留37人、刑事拘留38人。

■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最大限度盘活环境监察现有资源,提高环境监管成效

依托互联网技术,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去年10月,台州市在椒江建成“环保天眼”智慧环保系统并全面投用。这一系统实现了“六全”管理:即工业企业生产排污的全过程监管、全时段监测、全方位监控和企业环境信息的全记录、全透明、全公开。这一平台的建设目标是将所有重点工业企业都要纳入监管,实现管理无缝无死角。目前,环境数据中心已收入2626家在产企业信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已接入废水监控点47家,废气监控点5家。污染源视频监控共接入84家企业,设置有430个摄像头,在27家企业安装了29套刷卡排污系统。今年,继续推进环保天眼平台建设,一方面继续增加监控企业,目前已有20家纺织企业安装刷卡排污系统及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环保天眼系统;另一方面结合VOCs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在区域内设置8个点位用于测风速、风向以及VOCs浓度。

依托网格化建设,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根据上级精神,制定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在乡镇(街道)增挂环保办牌子,在工业集聚区增设环保办机构,将环境执法监管与社会治理“一张网”有机结合,实行综合执法,结合乡镇驻村干部模式,将环境监管延伸到村,并将管片环境违法情况与管片人员奖惩考核问责等挂钩,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临海市、玉环县作为试点地区,在乡镇以下网格划分和落实职责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依托第三方服务,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为克服当前环保监管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台州市去年11月在椒江启动了第三方监督工作,主要对重点监管企业开展监督工作。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存在的各类问题,第三方监督人员在现场及时提出意见并帮助企业整改;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在第一时间取证并报监察大队处置。同时,第三方机构每季度会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详细的总结报告,为执法人员落实企业整改提供助力。通过第三方监督,使社会技术机构参与到环境监督管理中来,提升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准度,做到公正、客观、专业,提高环保监管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也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和环保专业技能,逐步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的环保监管体系。

依托单元监管模式,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为着力提升环境执法力度,台州市在玉环建设了“1+2”作战单元行动,由一位中层领导(或有经验的骨干)与两名普通监察人员搭配组建单元作战模式,对经办的案件具有高度自主权并负责到底。并同时聘请有经验的优秀教官,对各单元内监察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系统性的作战体能训练以及全面的实战能力指导,充分提升单元内监察人员应急作战能力以及团队默契配合能力。目前玉环已组建了17个单元,充分解决临时调集人员配合不协调、力量不均匀等问题,避免只有声势而无实效的现象,形成了招之即来、集之即战的强力作战模式。

依托监管制度改革,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根据上级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精神, 台州市今年开展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一季度市本级抽查重点排污单位7家、特殊监管排污单位25家、一般排污单位25家;县(市、区)环保部门共抽查重点排污单位38家、特殊监管排污单位258家、一般排污单位558家;通过检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立案39件,移送公安部门7件,责令企业限产、停产9家,查封、扣押9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54家,并将根据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信息公开。

■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强势推进环境执法

开展各类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台州市连续组织开展市区水环境整治等各类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医化、印染等行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和重点督查。

强化部门、区域联动,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3年以来,全市持续深化环保公安执法联动,市公安局成立了环保食药监支队,全市设立了环保公安联络室,强化全市范围内环保公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走在全省前列;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定期会商,就解决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同时,为提高特定区域大气恶臭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大气恶臭污染造成的危害,确保台州市主城区环境安全,市环保局建立了台州市特定区域大气恶臭预警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并成立了恶臭预警应急联动工作办公室,加强市本级与椒江、黄岩、临海的预警应急联动工作,今年共发布预警19次,大幅降低了大气恶臭对主城区的影响。

培训与实战相结合,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台州市多次组织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和重点监管企业环保负责人进行新《环保法》和相关配套办法的培训,提升应用实施新《环保法》的业务能力,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针对全市环境监察队伍面临的实际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短板,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地组织市、县两级环境监察人员封闭式集训,通过党风廉政教育,提升了监察人员的廉政意识和职业操守;通过以新带老的现场实战化执法,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提升了执法效能。

加强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力度,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广泛与媒体合作,在台州电视台《台州深观察》栏目开设了“五水共治”问题曝光节目,在台州日报上开设了“环保在行动”专栏,并推出“台州环境污染典型案例”等系列报道。在各类执法行动中主动邀请媒体记者全程跟踪,切实提高环境监察透明度。充分利用微信等各类新媒体,提升环境监察工作的宣传成效;充分畅通有奖举报、环保热线、手机APP等渠道,开通12369微信举报平台,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力度。主动向媒体曝光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今年以来,通过浙江在线、浙江卫视《今日聚焦》等媒体平台,妥善解决了一批环境违法及重点难点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环境执法稽查,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境监察稽查,每3年完成一轮对全市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并将稽查结果向当地政府进行了反馈;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抽调各地业务骨干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内环境违法处罚案件结案情况进行了专项稽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各地落实整改措施;是强化监督性监测、在线超标督办,及时向各县(市、区)及集聚区大队下发交办单,查处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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