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周刊-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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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6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南现场宣判涉林案件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本报讯 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法院第三次把“流动法庭”搬到基层村部,现场庭审两起涉嫌滥伐林木案件,让150余名群众受到了一次鲜活的法治教育。

曹营社区距离商南县城20华里,森林茂密,泉水清清,是县城数万群众的饮用水水源地。但多年来,这里乱砍滥伐案件多发,县城水质有所下降。

商南县人民法院为了打击乱砍滥伐犯罪分子,也为了对当地群众进行一次法治教育,决定将两起涉嫌乱砍滥伐犯罪案件搬到案发地现场开庭,并邀请县森林公安、司法局、街办等单位负责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加旁听,辖区各村(社区、组)近百人现场观摩。

随着书记员一声“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的声音落下,被告人章某鹏、郭某涉嫌滥伐林木案正式开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后,审判长当庭宣判,对两名被告人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向在场群众发放了《典型案例选集》读本200余册,庭长郭松伟以这起案件为例,讲解了乱砍滥伐犯罪的立案标准及破坏森林资源的危害后果,强调了保护水源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结合当地案发特点剖析了多起案例。 张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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