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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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百日执法行动持续发力
温州市环保局创新公众参与环保模式
数说上半年温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状况
七大行业被纳入整治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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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日查处1起涉刑案件,环境违法立案数浙江省第一
温州百日执法行动持续发力

图为环境执法人员在违规生产企业的排污口采取水样。 温州市环保局提供
 

◆周洛嫣

平均每日查处1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环境违法案件立案13起,环境执法“温州力度”持续发力。这是6月29日浙江省环保厅印发的第8期《关于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环境违法案件立案查处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披露的数据。

《通报》显示,自4月底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6月26日,温州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18起,市环保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8起,分别约占全省的1/6和1/5,环境违法案件立案数位列全省第一。温州市委常委任玉明在通报上批示:环保执法,值得肯定。

实施环境管理网格化,企业信息一手抓

以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核心,温州市持续开展“绿箭1号”、百日执法等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环保部门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坚决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目前,温州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府均已印发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逐步推动基层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5月19日上午,龙湾区永兴工业园区内,机械声响轰鸣,这家名为今日阀门的配件加工厂里,空气滚烫浑浊,工程挖掘机正在捣毁厂里的沙漠搅拌机。随着环境网格化管理的深入实施,龙湾区环保局掌握了永兴工业园区7家居民投诉集中的阀门铸造工厂环境违法情况,并联合永兴街道、公安、电力等部门共60余人组成执法队伍,对违法企业予以打击取缔。

龙湾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张宣讯介绍,这几家工厂生产时间主要在夜间,排出的废气中含有大量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生产工艺十分落后。环保部门在前期曾对这些工厂下发过停止排污决定书,因企业拒不执行,才对其进行关停取缔,通过严厉手段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第三只眼”协同办案,环境污染犯罪无处遁形

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瓯海区打响“第一枪”后捷报频传。在这些成绩的背后,离不开一支神秘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民间信息收集队,它就是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的“第三只眼”。

7月6日,瓯海区环保局在接到信息收集员爆料后,立即联合瓯海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对辖区内3家偷排废水的眼镜作坊进行突击查处,把3家正在进行偷排的重污染企业一锅端。

在潘桥街道仙门西路1号巷子,一家名为天达眼镜配件的小型企业传出轰隆隆的机械运作声。执法人员穿过昏暗且充满机油味的操作间,发现一名工人正在打磨清洗初步成型的不锈钢镜框,约1立方米的污水集纳池中,积着深灰色的废水,上面还泛着白色的泡沫。与污水集纳池相距不到1米的水沟中,也有着相同的深灰色废水。听在场工人描述他们的操作过程,发现平时污水集纳池满了,他们就会用勺子舀污水倒进水沟里,至于废水处理设备,“好像没见过。”

同样,在娄桥街道东耕村吹台路“江明光学制造”的操作间里,用于打磨、清洗镜架的振光机在作业后,废水直排厂房地面,后流经一个PVC管道,直排到厂房西面的河道中。“鹿城安福眼镜厂”三楼厂房内,镜架清洗后产生的废水顺着管道直排市政下水道窨井。

环境执法人员对3家眼镜作坊分别进行取样、记录,公安机关现场依法对企业负责人和操作工人采取强制措施。

瓯海区环境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随着环境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这类低小散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也变得更加隐蔽。一些违法企业藏身民居内,私设暗管深夜偷排,且生产时间不规律,大大增加了搜寻和调查的难度。像这次准确、高效地打击行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前期信息收集工作的及时全面,“第三只眼”实力不容小觑。

环境监管“三不三直”,长效管理巩固成效

高强度的整治更需要长效的管理,如何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是环保部门面临的主要问题。

5月16日,温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温州市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专项行动中采取检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不定期暗访,采取“三不三直”的原则,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工作方式。

6月27日,柳市镇政府会同乐清市环保局柳市分局,联合乐清市法院、相关社区负责人对辖区内多次劝导的两家涉嫌环境污染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黑漆漆的厂房内机油味十足,窗、门、排风扇积着厚厚的粉尘,地面黑色废水聚集……在柳市上池村与长春村交界处,一处喷塑加工厂毫无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粉尘直接排放外环境。在柳市镇象阳万里桥村,一家名为象东铸钢机电厂的厂房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被查封之后仍擅自经营。

经立案调查,两家企业均已责令停产,环境执法人员强制喷塑加工厂搬离厂房,并计划两日内将违章厂房拆除。乐清市法院工作人员再次查封象东铸钢机电厂总电源和生产车间大门。

乐清市环保局柳市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家机电厂在生产中产生废气废水,没有建成配套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违反环评制度,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停止生产和罚款处理,屡教不改将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查处力度。

案例一

3月2日,龙湾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公司在拆除设备过程中对污水储罐进行切割,发生污水泄漏事故,污水未经有效收集处置通过厂区雨水管排放口进入河道,造成河道污染。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案例二

去年12月29日,乐清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荣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系统的石灰加药阀门堵塞,导致石灰药剂无法导入废水处理系统的沉淀池。

尽管技术人员及时做了修复,但总排放口仍有部分未达标废水排放。今年3月28日,环保部门对企业作出责令限制生产、罚款11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也是今年温州市开出的最大罚单。

案例三

3月30日,泰顺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浙江味美思农牧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外排废水经监测总磷、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超标,泰顺县环保局对公司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5月17日,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执法后督查,发现公司仍未停止生产,泰顺县环保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

案例四

4月14日,瓯海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温州格雷特电镀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酸雾的废气处理塔喷淋马达、氰化氢废气的处理塔均未运行,铬酸雾废气集气管道破损,造成废气无法收集处理,直排污染环境。公司因此受到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处罚。

案例五

5月12日,鹿城区环保局在排查中发现,辖区内的藤桥佳诚涂饰厂从事五金件的喷涂工艺未报批环评且无废水处理设施,在生产工艺环节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车间外的雨水管排入外环境。经检测,废水中锌、镍等污染因子超国标3倍以上。

目前,涂饰厂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六

6月6日,瑞安市环保局接到举报,飞云街道孙桥村民宅内有一家非法酸洗喷塑加工点污染环境,经多次摸底调查后,市环保局联合公安机关对加工点突击检查。现场发现加工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从事酸洗喷塑加工,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外排废水经采样检测,重金属总锌超标3倍以上,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目前,加工点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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