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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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大检查环保法实施情况
运用新法严打违法行为
完成工业企业治理任务199项
老旧车提前淘汰给予政策补贴
滨海新区建绿色供应链体验中心
天津建环保公众开放展示厅
西青区16个治理项目进展顺利
关停迁转694家危化品企业
河东区治理“三小”燃煤污染
静海区安装燃煤锅炉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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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大检查环保法实施情况
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大,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增加
 

本报记者郭文生 见习记者任效良天津报道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日前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由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力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天津市张贵庄污水处理厂等企业了解污染治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和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企业治污

严格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加大污染治理投入

在位于东丽区的张贵庄污水处理厂,执法检查组听取了企业负责人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有关情况介绍,并冒雨实地察看了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行情况。企业负责人说,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环保标准,污水处理采用“多级AO+混合絮凝+反硝化滤池”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污泥采用槽式污泥好氧发酵工艺,处理后污泥作为营养土用于园林绿化。

在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执法检查组详细了解企业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所做的工作,并在中控室查看了设施实时运行监控情况。企业负责人说,为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企业已累计投入约1.5亿元资金对1#、2#机组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目前,相关污染物排放指标已稳定达到燃气机组排放标准。

当天,执法检查组还到位于滨海新区的卡博特(化工)天津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为降低无组织排放,企业投入资金在14处工艺粉尘排放口,全部安装滤袋分离和粉尘连续在线监测预警装置。“预警装置一有报警,我们就会第一时间派人到现场检查,及时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企业负责人说。

执法情况

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65人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发改委、环保、农业、工信、水务、市场监管、海洋、公安等部门及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环保法的情况汇报,并听取了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会上,李亚力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实施新《环境保护法》,不断解决环保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下大力气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环境治理的成果。建立健全环保绩效考核机制,不断强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强化法律的执行和落实,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公信力,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查办,让法律长出“铁齿铜牙”。

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天津市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94571人(次),检查企业49809家(次),处罚1472起。

2015年12月,环保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建立了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形成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联合办案制度。2015年1月~2016年6月,共移送公安部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41起,移送涉嫌行政拘留7起。

自2014年天津市公安部门成立环境污染犯罪侦查处以来,全市共破获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4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65人(刑事拘留556人、行政拘留9人)。其中,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市破获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5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89人(刑事拘留286人、行政拘留3人)。

人大代表建议

强化污染治理,形成环保为主体各部门齐抓共管新格局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天津市下大力气改善环境质量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

数据显示,2015年天津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20天,达标率由2013年的40%提高至60.3%,PM2.5年均浓度70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累计下降27.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86,较2013年累计下降24.4%。

2016年上半年,达标天数为115天,同比增加20天,达标比例达63.2%,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重污染天10天,同比减少1天。PM2.5浓度均值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PM10浓度均值10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4%。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基本与2014年持平。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委员肖云说,天津市连续3年在“两会”上,分别通过全市《绿化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

对于下一步工作,他建议,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要加大雨污分流力度,提高雨水和中水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污水产生量。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在抓大企业的同时不能放松对小企业的监管和治理,要进一步加大举报处理力度,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全民监督的良好态势。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要早动手,做到少欠账、早还账,同时,要对已有污染场地优化治理方法,一场一策精准治理,要鼓励有关企业转型进入环保领域。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副主任程治山建议,要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延伸监管面,加密执法检查频次,实现常态化。要科学制定环境奖惩机制,大幅提高环境违法成本。要科学制定环保产业扶植政策,让环保企业有动力、有后劲、可持续。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正面典型和反面案例的宣传。

天津市人大代表、武清区房管局局长李廷瑞建议,要从机制上再研究、再健全,把环境管理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不能依环保抓环保,而是要形成“以环保为主体,全市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齐抓共管,各区县属地管理”的新格局。

天津市人大代表、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雪莉建议,要加强对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的研究,并加大环保建设投入,提高技术、标准等级,用更严格的法律法规保障碧水蓝天,对重点企业要加强环境安全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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