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天津市环境监察系统紧紧依托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11万人(次),检查企业1.55万家(次),立案760起,下达处罚决定614份,共处罚金4646.06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提高了10.7%、6.2%、20.8%、45.2%、14.6%。
今年上半年,天津市环境监察执法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抓重点,紧抓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不放松。先后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百日行动、重点区域燃煤设施、臭氧污染防治等多项专项执法检查。
二是抓难点,落实新《水污染防治条例》,迅速形成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百日行动,排查涉水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排污情况,加强对涉水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
三是抓热点,顺利完成“中高考”、“环境日”等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保障工作,并充分发挥区域联动执法功效,形成环境质量保障执法合力。
四是抓项目,盯紧盯住市批工业类建设项目,对全市338个市批工业类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启动实施788个市批非工业类建设项目环保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未验先投、久拖不验、批建不符等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
下半年,全市环境监察系统将在完成好日常环境监察监管任务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季节性执法特点,在夏季高温期,加大力量对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的重点行业、企业和排放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夏秋收季节,配合市农委等部门开展全市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在夏收、秋收等关键时间点对高速公路、机场等敏感区域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冬季采暖期,对燃煤企业和供热单位炉前煤质、燃煤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金宝文 王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