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迎久 通讯员张铭贤报道 河北省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林业局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监管职责,重点是对野生动植物繁衍栖息生长地巡护看守,严厉打击乱采乱摘野生植物和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对因领导工作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自然保护区要加强日常巡护监管,对严禁进入的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各地要实行一把手责任管理,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对进入保护区实验区的有关人员,要加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的,破坏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要依法严厉打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扎实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态系统安全,河北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活动;河北省林业厅正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督导检查工作,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通知》还鼓励群众进行举报监督,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人员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