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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9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行动
南宁加大非法养殖打击力度

 

本报记者昌苗苗 通讯员彭威南宁报道 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环保局获悉,近期南宁市加大对饮用水备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非法养殖现象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种植农作物、从事捕捞活动、放养禽畜和网箱养殖行为。

凤亭河水库位于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和上思县交界处,是南宁市饮用水备用水源,多年来一直保持Ⅲ类以上较好水质。针对近期库区内存在非法网箱养鱼的现象,良庆区政府迅速组织开展了非法网箱养殖专项清理行动。截至8月30日,由公安、环保、城管、农林水利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共出动执法船15艘、工作人员200人(次),清理非法网箱2000余个,剩余非法网箱将用2~3天时间清理完毕。

龙潭水库位于南宁市母亲河邕江支流上,其周边禁养区内也存在违规养殖场影响水质的问题。从6月3日开始,江南区分别对龙潭水库周边养殖场场主发出《限期搬离通知书》。南宁市江南区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城区“两重两问”办将其列入专项督查,对监督工作不到位,督促检查、综合协调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责令城区4个部门向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要求限期整改,对5名直接责任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目前,龙潭水库周边4家养猪场、1家养鸭场全部搬离,1.58万平方米场舍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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