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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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环境司法的捍卫者
“环保大V”的幕后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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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环境司法的捍卫者
——记重庆市万州区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翔
重庆市首例环境公益诉讼宣判现场,被告签收判决书。左为王翔。
 

◆尧华燕 范京川

“在环境资源审判庭,我是一名法官,更是三峡库区环境司法的捍卫者。”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翔任职以来,一直坚守这个信念。

以保障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障环境公共利益为出发点,近年来,王翔创新绿色司法机制,履行绿色审判职能,重点推进环境民事、行政等审判工作,探索环境保护禁止令,参与审判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为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

筑绿色屏障,创设环保禁止令

2014年12月3日,对王翔来说具有别样的意义。这一天,万州区法院发出了三峡库区首张环保禁止令。

环保禁止令是针对环境污染者行为的禁令,能够及时阻止污染行为,降低对环境的伤害,有利于保护三峡库区环境。但是,由于司法环境不完善,关于环保禁止令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王翔感到了来自各方的压力。

“过去,只有等到案件审理结束才能采取司法措施,制止污染行为,眼睁睁看着污染一步步扩大。现在,终于能够及时、有效地阻止污染行为了,为什么不能建立此类司法保护措施?”王翔说。为此,他顶着巨大的压力,着手环保禁止令这一司法创新。

2014年8月4日,经过充分调研,在上级法院、人大、政法委、环保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支持下,万州区法院通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关于三峡库区试行环境保护禁止令的意见》,并率先在三峡库区发出首份环境保护禁止令,对给饮用水水源造成安全隐患的某废油回收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保护禁止令,禁止其排污行为。

两年多来,环境资源审判庭审查并实施了环保禁止令案件35件,涵盖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和安全生产等领域,王翔的足迹也遍布渝东北“一区八县”,平均每件案件均在申请后50个小时内作出并实施,通过极强的时效性及时处置和控制了环境风险。

吹绿色号角,推进环境公益诉讼

“面对当前环境保护新形势,工作不能只追求稳扎稳打,要创新、要突破,更要抓住时机。”王翔告诉记者。环保不只是环保部门的工作,而是全体公民共同的义务。为了推进全民环保,王翔找到了环境公益诉讼这个突破口。

2014年11月13日,经过前期扎实的准备工作,万州区法院立案受理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湖北建始县某公司巫山千丈岩水库水污染责任纠纷案。王翔主动申请承办这一案件,因为这是他等待多时的契机,让环境公益诉讼走进百姓视角的契机。

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案件审理,王翔先后7次前往污染地千丈岩水库勘察现场、收集证据,组织环境资源技术专家、环境法专家召开环境公益诉讼专家咨询会,还4次赴湖北与相关部门交流、协商,探索、实践环保专家出庭作证机制等系列疑难问题的解决路径,为跨行政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山城的夏天,酷热潮闷,王翔的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在他的辛苦努力下,案件审判进程顺利,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原告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表示,王翔不仅办好了这个案件,更推动了一个制度的良态运行,作为公益组织,多年的努力也得到了认可。

做绿色卫士,守护库区绿水青山

自2011年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王翔累计审理环境资源案件达370余件。每一个案件,他都坚持走进现场,就地审判、就地教育、就地宣传。

2012年1月,王翔把审判庭搬到案发地孙家镇,审理高某某等三被告人滥伐林木案;2013年8月,王翔前往瀼渡镇巡回审判冯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14年,王翔前往巫溪县巡回审判燃某某等私设电网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巡回审判的过程中,王翔不仅公正、高效地审结案件,更教育了当地群众,增强了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王翔还坚持回访,督促被告人(被执行人)积极采取修复或补救措施,足迹踏遍了三峡库区的山山水水。他说:“让老百姓真正认识到保护生态的重要性,认识到环境好生活才好的道理是我们环境司法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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