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迎久 张铭贤石家庄报道 《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获准通过,对河北省保定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做出了具体规定。这标志着保定市以立法的形式来推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条例》规定,保定市及下辖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建立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制度,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维护居住区的整洁,不得在屋顶和公共场所堆积垃圾、杂物。
针对餐厨垃圾,《条例》规定,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和贮存,将餐厨垃圾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并建立餐厨垃圾处置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针对建筑垃圾,《条例》规定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交给具有建筑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处置。运输建筑垃圾单位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