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环境管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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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建设89个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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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规范水源地保护区
青海省建设89个水源地

 

本报讯 青海省近年来规范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加强水源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污染源治理和隐患排查整治,有效确保饮水安全,目前饮用水水源地达到89个。

青海环保部门注重规划先行,积极开展并完成水源地保护立法调研、论证、听证等相关工作,编印《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研究报告》,随后施行的《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为青海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同时,青海省对全省县级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调查评价,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能力,保护水环境和集中饮用水水源安全。

目前,除玉树藏族自治州外,青海其他市州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工作均已完成。西宁市、海东市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重点城镇也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截至目前,青海饮用水水源地共有89个。

其中,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1个,按水源类型划分,地下水型8个、水库型两个、河流型1个;按行政区域划分,西宁5个、海西两个,海南、海北、黄南和果洛各1个。地级以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41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共37个。

安世远 张继生 夏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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