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西省新余市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要求,通过“河长主治、源头重治、系统共治、工程整治、依法严治、群防群治”六记重拳,扎实开展孔目江水质不达标河段治理,大力推进袁河新余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清河行动”,落实“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
据了解,“清河行动”中,全市共排查整治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存在问题企业50余家,责令限期整改45家,关停企业5家,停产整改4家,受到行政处罚23家;完成主城区雨污泵站清淤1260平方米,新建及维修雨水井、检查井86座;关停禁养区养猪场101户;建成农村垃圾中转站30个,配备保洁员3159人;取缔非法采沙场21家,推平阻碍执法土堆30余方,拆除非法吊沙设备21台,拆除沙场工房5间;投入100多万元对城区公园淤泥、水面垃圾等进行了清理。
同时,新余市实施的“河长制”由市、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行政区域“总河长”“副总河长”,市、县(区)、乡(镇)党政四套班子相关领导担任河流“河长”。目前,已有市级河长3人、县级河长30人、乡级河长55人、村级河长321人,初步构建了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组织体系。
黎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