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魏红明 通讯员杨海垚 孙旋武汉报道 受环境保护部委托,湖北省环保厅邀请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知名院校学者组成专家组,听取了武汉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工作的介绍和规划编制单位的汇报,对《武汉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专题论证。
《规划》指出,武汉市将分近期(2016年~2020年)和远期(2021年~2025年)两个建设阶段,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验收标准,预计投入653.2亿余元,开展包括生态空间管控、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生活建设、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生态文化建设在内的6大类重点项目建设,着眼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等方面,重点推进城市生态环境保护。
八项措施力促空气质量改善
《规划》要求,武汉市发布并实施“拥抱蓝天”专项规划,按年度制定行动方案;推进实施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整治、水泥行业深化治理、平板玻璃行业达标排放;将新城区建成区纳入禁燃区,2019年底前,完成禁燃区范围内20t/h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全面供应国五汽柴油,开展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状况调查,建立非道路移动源信息库;建立非道路移动源监管监控平台,完善道路移动源排气遥感监测监控系统,建成重型柴油车排气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开展排气后处理系统改造、船舶岸电工程改造试点工作;完善重点行业VOCs排放清单,2018年前开展石化、化工等工业行业VOCs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加大秸秆还田粉碎、收贮、燃料成型等机械购置,以及秸秆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化利用项目,2020年前淘汰老旧农机及渔船动力机械1万台。
强化治理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
《规划》提出,武汉市要在现状水质基础上,通过优化湖泊生态结构,以建立湖泊良好生态循环为手段,进一步加强截污工程和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力争提升湖泊水质;2018年前重点对中心城区15个湖泊及金银湖水系,共计273个排口实施截污工程,计划新建截污管道31.07公里;2020年前完成塔子湖、鲩子湖、江汉西湖和北湖、机器荡子湖、后襄河开展水质提升工程,重点续建南湖、墨水湖、龙阳湖、外沙湖等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新建杨春湖海绵生态改造工程、“四湖一渠”综合治理工程;推进梁子湖、斧头湖、汤逊湖等湖泊生态修复。实施生态治理排污口69处、新建截污管道7.64公里、种植水生植物116.57公顷、建设湿地85.07公顷、实施渠道或岸线整治140.2公里。
同时,着力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020年前完成黄埔路、汉西、黄家湖等6座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启动北湖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四厂合一)及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建设。新建污水管网415.4公里,污水泵站33座;2020年前完成邾城、江夏、金口等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总规模达到73.5万吨/日,并逐步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建设管网系统765.4公里;同时在农村建设分散处理设施,解决分散面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