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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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莒南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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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三字”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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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2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注重沟通协调 强化全员参与
莒南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质量

 

本报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莒南县环保局注重强化科室沟通、协调、配合,将其作为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质量水平的重要手段,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环境执法案件办结率大大提高,陈诉、申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明显较少。

针对环境执法监管中存在的案件调查不深入细致、违法行为认定和定性不准确、行政处罚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莒南县环保局通过研究认为,科室间缺乏有效沟通、协调和配合,没有形成环境执法监管合力,是导致上述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之一。为此,莒南县环保局对科室在环境执法监管中的职责及任务分工做了进一步的调整和明确,重点解决了环境监察大队在环境执法监管中既是“手脚”又是“耳目”和“喉舌”、“唱独角戏”等方面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环境监察大队在环境执法监管中的“警察”职能和身份,对违法案件事实的真实客观性负责。环境监察大队除完成原有的日常巡查、监管任务外,要牵头对业务科室提供的环境违法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态度不端正、不积极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是强化了项目审批、大气等业务科室在环境执法监管中的“医生”职能和身份,对违法案件认定的准确性负责。解决原来业务科室仅仅坐在办公室里“写报告”、“填报格”,通过电话、发文提要求,一旦出了问题就把责任往环境执法监管科室身上推等方面的问题。要求业务科室要定期向环境监察部门报送业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为环境执法监管提供线索和依据。特别是一旦发现业务范围内的违法问题,要积极配合环境监察大队做好相关的调查,在相关的政策、法规及要求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是强调了宣教科室在环境执法监管中的“老师”的职能,要有效发挥环保宣教工作在环境管理中的“软执法”功能。要求负有宣传教育职能的科室要结合环境执法监管重难点任务和环境违法中存在的突出及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要求其尽量做到每一次环境执法后,都要对当事人进行宣传、说服和教育,以增强执法监管的效果。

孙贵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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