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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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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督察组向辽宁移交首批72件信访问题
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本报记者原二军4月26日沈阳报道 今日下午,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转办交接了第一批环境信访案件。这标志着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转办工作的正式开始。

从昨天督察组举报投诉电话和邮政邮箱向社会公开后,截至今天中午12时,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共接到群众来电举报125件、来信举报0件,其中举报环境问题94件,共涉及全省12个市。剔除重复举报的环境问题,共有72件环境问题移交给辽宁省转办。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黄润秋表示,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邮政邮箱,就是为了畅通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渠道。而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意愿非常强烈,投诉电话一个接着一个,有的同一环境问题被多人重复举报。群众热切盼望着环境问题早日解决。在进驻期间,对于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督察组将按日向地方转办。地方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其中对于一些特别突出的问题,督察组也会进行现场核实。

黄润秋指出,在督察过程中,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督办的原则,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希望针对督察组移交移送的环境举报投诉问题,地方要按照“边督边改”的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把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查处情况及时向督察组反馈,并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

辽宁省副省长崔枫林表示,对于督察组转办移交的环境信访问题,一是要照单全收,明确责任,立查立处,敢于动真格;二是要立即整改,马上梳理举报的环境问题下发给各市,确保办得彻底,在规定时间内把办理结果反馈给督察组;三是要做到信息公开,对每一个举报的环境问题处理结果进行及时反馈,确保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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