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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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增强联合督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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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4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如何增强联合督查效果?

 

◆陈伟

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以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环保工作,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正逐渐向各部门之间联合督查执法过渡。如何增强联合督查效果?这已成为各级政府部门亟待解决的课题。笔者认为,要增强联合督查的效果,必须做到“四要”。

一要宣传好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联合督查主要是环保部门与公安、城管、建设、国土等多部门之间为保护环境而开展的督查形式。通常情况下,联合督查组组长由环保部门的人员担任。督查人员到受检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代表的是国家机关,行使的是督查权力。因此,督查组首先要说明督查工作的性质和任务,以得到企业的支持和响应。

二要深入现场查问题。一般来说,督查过程中有的问题明显,容易被发现,就可以及时处理。但有的问题隐蔽,很容易被忽视,这就要求督查人员必须深入现场仔细查找,认真检查检测,仔细做好记录,以便通过现场的各种痕迹推断受检单位的日常污染情况。特别是那种事先得到通知的督查,如果不细心是很难发现问题的。

例如,督查组到某处建筑施工工地检查,看到道路干净,渣土料堆覆盖严密,但深入现场却能够发现,工地内停放的车辆和施工板房顶上有厚厚的积尘。由此可判断,这处工地日常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现场看到的只是一种假象,是为应付检查而为。

三要结合实际提要求。督查的目的是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受检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采取相关措施督促其解决。要想解决问题必须结合现场实际,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为保证各项要求能够落到实处,督查组在提要求时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为了增强联合督查的效果,其他部门的督查人员可对企业进行教育引导,并提出一些辅助性建议。

四要盯着问题抓落实。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提要求,而应该落到实处,并做好现场督查记录,让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于督查中发现问题比较多、比较严重的单位,该曝光的要曝光,该处罚的要处罚。同时,要做好后期的复查、复核、后督察等跟踪问效工作,确保督查发现的问题得到解决。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南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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