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促进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陕西省首个检察院驻环保局检察室在紫阳县揭牌成立,着力打造“生态检察”工作品牌,协助、监督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
紫阳县副县长张宗军指出,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环保局检察室的成立,是全面推进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一次创新实践,对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能力,加大环境犯罪震慑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环保部门和检察机关要用好检察室这个平台,互通信息,强化配合,确保这一好的机制落到实处。
据悉,派驻县环保局检察室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协助环保部门依法查办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引导调查取证,加强查办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的业务指导,对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实行跟踪督办;参与调研环保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情况,为环保行政执法活动提供支持与帮助;监督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履行环保行政决定;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机制等。
检察室设主任、工作人员各1人,每周一次驻检察室开展工作,并在证据收集、案件移送、法律适用等方面相互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绿色崛起战略。
肖颖 王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