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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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党建实行“四单”工作法
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原主任张宝森贪污受贿案
推进农村绿色发展 共享生态保护红利
多措并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细化强化河长责任
从来贪争有后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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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6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原主任张宝森贪污受贿案

 

张宝森, 男,1957 年 8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97 年 3 月任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2003年12月任中心主任。2010 年 4 月,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更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以下简称宣传中心)。2010 年 11 月兼任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主任,2013 年5月不再担任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主任。

2008 年5月至6月,张宝森利用担任宣传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通过与某科技会展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套取公款人民币 22.7 万元。2008 年 12 月, 张宝森利用职务便利,向某科技会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某索要人民币 3 万元。

2009 年5月和2013 年5月,张宝森指使他人用本单位公款办理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等消费场所的消费卡 10 张,共计人民币 18.7752 万元,并占为己有。

2011 年12月,张宝森通过与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套取公款人民币 69 万元,并占为己有。

……

张宝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16 年7月18 日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张宝森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两个月, 罚金人民币 40 万元。在案扣押的人民币146.87559万元,其中136.97559 万元发还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3 万元予以没收,6.9 万元充抵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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