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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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收购运输100余吨医疗废物
汨罗宣判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案
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10个月到3个月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汨罗市环境执法人员到现场时,作坊工人正在生产。 汨罗市环保局供图
汨罗市“4·07跨省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案”庭审现场。 胥杨摄
 

◆本报见习记者黄昌华

通讯员姜冬科 周勃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审判情况。

其中,2016年发生在汨罗市的“4·07跨省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案”,经汨罗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共有来自湖南、湖北、河北、江苏等地的12名被告人被认定犯 “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1年10个月到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5万元至4千元不等的罚金。

这个案件被公安部列为2016年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第二批督办案件。

案情回放

查处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案,货源从多地收购运来,奔赴4省抓12人

2016年4月7日,汨罗市环保局接到举报,称汨罗市古培镇杨柳村有人非法加工医疗垃圾。汨罗市环保局立即派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发现几名戴着手套的“工作人员”正在对成堆的医疗废物进行分拣、粉碎。现场堆积着散发出刺鼻气味的医疗废物和医疗垃圾,而这些“工作人员”连口罩都没有戴。

执法人员在现场一举查获了50多吨医疗废物、垃圾。据加工作坊的“工作人员”供述,这是他们从废品市场零星收购的医疗废物。这些医疗废物经过人工分拣、清洗、粉碎等工序初步加工后,再作为制造塑料制品的原料出售给下线。而作坊加工医疗垃圾与废物时,基本不做消毒处理。

据调查,这批非法处置的医疗废物和垃圾从多地运来。在现场缴获的赃物显示,很多输液袋、血液袋、药瓶等来自湖南湘潭、株洲、衡阳、郴州及湖北远安县、襄阳市等地医院,且绝大部分为公立医疗机构,很多还是三级甲等医院。

汨罗市公安机关通过仔细走访调查,对重要犯罪嫌疑人仇某双进行审讯,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窝藏点。了解到,在汨罗市这个“黑作坊”下游,河北廊坊人高某等人是“大主顾”。

公安机关出动警力300余人次奔赴湖南、湖北、河北、江苏4省,历时5个多月,行程5000余公里,将1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庭审宣判

加工输液袋碎料140吨,货源供应者、加工者、下游收购碎料者构成共同犯罪,均犯污染环境罪

今年3月16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6年4月7日期间,被告人仇某双、霍某光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仇某双位于古培镇的住房后院开设作坊,从事输液袋及一次性注射器等医疗废物的破碎再加工。

二人在合伙经营过程中,从被告人葛某云、霍某辉、王某科、戴某秀、黄某武、仇某兵等多人处购买了混有棉签、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等感染性医疗废物的输液袋,进行破碎。被告人葛某云、霍某辉等人,在明知自己收购来的输液袋内混有感染性医疗废物的情况下,仍多次将这些输液袋卖给仇某双、霍某光。

被告人高某系河北廊坊人。他曾多次到仇某双的加工场地考察,目睹了输液袋挑拣、清洗、破碎的全过程,并承诺仇某双所有的输液袋破碎料只要质量好、价格合适他都要。在明知碎料中曾混合过感染性废物的情况下,高某仍多次进行收购,共计140多吨。

法院认为:被告人仇某双、霍某光非法收集处置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医用针头,经汨罗市环保局鉴定属于危险废物,认定为“有毒物质”。

被告人仇某双、霍某光、高某违反国家规定,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3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王某科、戴某秀、葛某云、霍某辉、胡某涛、黄某武、胡某二、付某生、仇某兵等明知仇某双等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仍向其提供危险废物,其行为也严重污染环境。

以上12名被告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且系共同犯罪,根据他们各自的犯罪情节及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汨罗市人民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 延伸阅读

5大类医疗废物须由专业机构焚烧收集、处置等多个环节监督管理应加强

本报讯 “本案件涉及到的医疗废物、医疗垃圾里面的那些塑料容器,可不是一般的塑料,是危险废物。谁也没办法确定这些废物是否携带了致病的病原体,这些塑料加工的半成品最后流向了哪里?它们是不是被制成了一次性餐具、儿童玩具、甚至还有可能再次被制成医用器具流向医院?” 审理湖南省汨罗市 “4·07跨省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案”的法官表示,让非法处置医疗废物行为入刑,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健康权益。希望这起案例能警醒更多的人,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重蹈覆辙。

必须先在医院进行分类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垃圾,必须先在医院进行分类。其中,5大类医疗废物必须送往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焚烧销毁。

医疗废物被专门车辆运进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后,要经过134摄氏度左右、40分钟高温蒸煮处理,经实验室灭活检验分析达标后才能填埋。为了避免填埋物“二次流失”,未来还可能被送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

汨罗市环保局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处置医疗废物的公司,资质审查十分严格,整个岳阳市仅有一家公司具备处置医疗废物的资质。“本案中这些医疗废物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很可能携带传染性的病原体。”执法人员介绍说。

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处置医疗废物3吨,就达到了入刑的标准,而这家作坊现场被查扣的医疗废物竟然高达50多吨。

去年,湖南省环保厅得知案情后,立即派出省环境监察局和省固体废物站精干人员全程跟踪督办。

公安部也迅速将本案列为2016年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第二批督办案件。

一些医院“默许”倒卖医疗垃圾

按照相关规定,医院各科室应该先对医疗垃圾分类,再送往专门的储存室存放,然后交给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清运和处置。但一些医院因为考虑处置成本,再加上利益驱动,“默许”医院护工、物业人员倒卖医疗垃圾,已成为“潜规则”。 一些物业公司管理护工、保洁员的负责人,往往成为了医疗废品回收人员拉拢的“关键人物”。

“医疗废物因为材质好,所以回收加工的行情一直不错。但是因为国家明令禁止,这些交易一般只能偷偷进行。”业内人士表示,在本案回收处理医疗废物的利益链中,仇某双还专门找了一帮人,给他供给医疗废物的货源。涉案的医疗废物达到了100多吨,来自全国多个地区。

汨罗市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认为,本案的查处暴露了某些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垃圾管理、处置方面的漏洞,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等多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缺位。

而司法介入,对于有效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和管理有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实现了司法裁判的社会治理功能。

黄昌华 姜冬科 周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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