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天津市纪委驻市环保局纪检组人员调整后,为全面掌握驻在单位情况,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调研中发现,第一轮巡察工作中存在认识不高、站位不准、巡察工作“不全、不深、不细、不实”的问题。驻局纪检组及时指出问题、提出建议,与局党组共同总结分析,进一步统一思想,决定对前一轮巡察工作开展“回头看”。
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巡察力量。调整了局巡察机构,局党组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组织人事的副局长、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办和巡察工作组,巡察办设在局机关党委,配备了巡察专职工作人员。为解决巡察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的问题,从机关党委及基层党组织、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建立了42人的巡察人员库。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对巡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解决“为什么巡察、巡察什么、怎样巡察”的问题,培训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定位,紧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和六项纪律,紧盯“四风”反弹和隐形变异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整改到位。巡察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会议记录,抽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党建知识测验,查阅财务账目等多种方式,查出两家被巡察单位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3个方面17个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对1名下属单位党支部书记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批评教育处理;责成分管局领导对1个下属单位的领导班子集体约谈,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严肃批评,指明工作方向。目前,两家单位均已整改到位。
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未巡先改。对两家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对责任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起到了警示和震慑作用。同时,要求局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两家单位存在的问题为镜、为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未巡先改。
(天津市纪委驻市环保局纪检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