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铭贤石家庄报道 记者从河北省财政厅获悉,12月18日,河北省政府紧急拨付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6.5亿元,专项用于农村“气代煤”“电代煤”取暖设备补助和运行费用补贴,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冬季供暖事关千家万户冷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当前第一位的民生工作。河北省把保供暖摆在重要位置,拓宽筹集渠道,加强资金统筹,努力不让一户群众挨冻。
据了解,此次下达的2018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农村“气代煤”“电代煤”)共46.5亿元,加上已预拨下达的26.98亿元,由省级财政承担的73.48亿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全省253.6万户农村“气代煤”“电代煤”用户受益。
河北省财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执行财政补贴政策,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气代煤”“电代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特别是对于符合拨付条件农户的运行补贴资金,力争12月底前将省级补助资金拨付给农户或县(市、区)政府指定的账户,坚决杜绝因补贴资金不到位、拨付不及时等原因影响广大群众正常取暖等,为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