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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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2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见成效
吉林省首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办结
 

本报见习记者马喆吉林报道 “清理飞灰螯合物2.27多万吨,炉渣7912.2吨,脱水处理影响区域内的淤泥3718平方米,5840吨......”日前,吉林市检察院收到某环保能源利用有限公司、某运输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履行完毕的复函,至此该起吉林省首例由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全部履行到位。

据了解,自2015年起,吉林省检察机关就已经开始围绕监督纠正污染环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等领域损害公共利益问题,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并创造了九个全国第一:机制建设数量全国第一;起诉案件法院判决支持总数全国第一;在全国第一个发出向省级政府的检察建议;第一个办理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第一个办理消费领域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案件;第一个实现诉前程序案件办理全覆盖;第一个实现试点基层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率超过60%;省委在全国第一个专门出台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文件;最高检第一次将吉林省委文件转发全国。

吉林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式,仅是吉林省开展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其中一环。早在2015年,吉林省就已经开始对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进行全局谋划,以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环保厅6部门名义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渠道不畅通、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据悉,近年来,吉林省各地不断谋划出台衔接工作机制、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建立环保法庭、开展公益诉讼、环保公安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逐步探索出一条由吉林省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和环保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综合监管、执法联动的环境保护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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