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响起,一起特殊的环保案近日在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法院正式开庭。台下座无虚席,150余名中小学生认真倾听。
被告谢某以2500元的价格从村民手中购得山林,在采伐杉树的同时,将11株直径10厘米左右的幼年香樟当柴火砍伐,蓄积达1.152立方米,被公诉机关诉至法院。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当庭宣判,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没想到砍了几棵小树就犯法了。我要让家人和身边的人重新认识这些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让大家都来保护环境。”参与旁听的中学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案件审理,对保护环境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这起看起来“小”的案件,应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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