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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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环评管理服务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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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7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强化受理人负责制
优化环评管理服务促发展

 

本报讯 坚持监管服务并重,莱芜市不断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规范审批程序。

莱芜市环保部门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承诺时限进行审批,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有关项目审批流程、政策等问题,开展电话、现场咨询,认真对待、热情服务、把准相关政策要求,市区分级负责、有效沟通,避免服务对象“两头跑”现象,并实行一次性告知,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莱芜市强化受理人负责制。在实行项目首问负责制、跟踪服务制基础上,建立受理人负责制度,由受理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调度项目进展情况,明确各环节工作时限,实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无缝隙衔接。强化受理审查制,建设项目受理前,要严格把关审查,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可行性、政策符合性及下级环保部门预审意见和环境监管意见。

同时,莱芜市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在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前,市、区环保部门应对建设项目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指标实施总量确认。对于不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只产生生活污水且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项目不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环评批复后,市环境监察支队及各区(功能区)环境监管部门应及时将建设项目纳入正常监管,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等制度要求。

王海洋 吴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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