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3上一版
 
中山古镇查处一家藏身工业区的“制污窝点”
河北将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
安徽采取四项举措解决矛盾纠纷
江苏高院发布两份环境类案件审理指南
海南对3市县开展现场督查
三角镇“6·18”污染环境案告破
大连金普新区执法“抓铁有痕”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8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调整运输结构,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河北将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

 

本报记者张铭贤石家庄报道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北省将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

会议听取了河北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从报告中看到,今年上半年河北注重综合防控,强化协同减排,加大了机动车路查路检频次,全省共检查车辆29.46万余辆,发现问题车5.35万余辆,劝返维修1.23万余辆;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1245家,查处问题机构267家,整改262家,处罚82家,罚款397万元。

河北交通运输结构以公路运输为主,全省柴油货车有129.3万辆,占全国柴油货车总量的7.6%左右;过境货运车辆数量庞大,境内高速公路年通行货运车辆近1.2亿辆次,其中外地车辆4909万辆次,机动车污染排放总量大。

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建立公安、环保、交通、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不达标车辆处罚力度,河北省拟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据了解,河北省政府已将这一条例列为2018年度13个重点立法项目之一,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为京津冀协同立法重点项目,目前立法各项工作正积极推进中。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