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陕西省汉中市近日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宣布成立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
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由市委书记担任,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各市级党委、政府承担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市环保局,负责日常事务。
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组织贯彻中央、省、市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审议全市环境保护重大政策、规定和措施;统筹、协调、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研究解决重大环境问题;指导协调并推动解决辖区内跨流域、跨地区的重大环境问题;研究审定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规划、计划;对各县区党委、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排部署其他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等。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