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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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调研环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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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 针对问题立法
西安市人大调研环保立法

 

本报记者王双瑾西安报道 陕西省西安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召开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地方立法工作调研会,并听取了相关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西安市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等沿山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交流了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并对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执法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与会的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家,建议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应充分发挥人大机构的主导立法作用,加强立法前瞻性和立法前中后评估,加强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注重立法科学性、民主性、严肃性,统筹考虑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实现良法善治。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润泽在听取各方面汇报后认为,此次立法调研要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拓宽立法思路,统筹考虑地方立法。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地方性立法问题找出来,针对问题立法。要开门立法,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立法意见,不断提升立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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