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东省河源市大气办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有关单位严格落实现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积极防止和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
通知要求,冬春季期间,河源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现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任务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通知要求,当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提前预警,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响应措施。河源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河源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要求,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保障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河源市大气办还将对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张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