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在产业发展中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遵循科学规律,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张厚美
(四川省广元市环保局)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国际交往的扩大,引进外来物种成为一件常见的事情。有针对性地引进优良动植物品种,既可丰富引进国的生物多样性,又能带来诸多效益;但若引种不当或缺乏管理,则会引发较大负面影响。洞庭湖黑杨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事实上,在自然界中,有些新植物或动物物种的出现会打破原来固有的生态循环系统,有时甚至会给引种地生态环境带来压力和灾难,造成生态系统退化。除了欧美黑杨之外,桉树种植中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比如曾有媒体报道指出,南方一些省份大面积种植巨桉速生林以后,大量的原始树木被砍伐,植被被破坏殆尽。在同等条件下,由于巨桉生长速度是松树的5倍,生长快,自然就需要耗费大量的养分,也会导致区域内旱情发生。
树本身没有错,只是种到了不该种的地方。从桉树、欧美黑杨大面积种植带来的自然生态问题看,种植模式不合理是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源。一般来说,发展一个产业,应当充分考虑土地承载力、生态系统平衡等问题。《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31条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在湿地内禁止从事的8项活动,其中就包括“引进外来物种”。为此,地方政府在产业发展中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遵循科学规律,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笔者认为,地方在发展林业产业时,传统的种植模式必须改变,要根据树种确定种植方式,是纯林、密植,还是树种搭配,都要认真研究。种在哪里?更要综合考虑降雨量、地形、土地肥力以及树种本身的特性。如,构建多树种的混交林,降低种植密度,就可以实现林相平衡。此外,对一些拟引进的外来物种,可以先试种,再扩大推广种植。不遵循科学规律,就要付出代价。